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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中学生因告状称同学早恋被打伤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08年10月24日02:02  京华时报

  本报讯 (记者刘杰)女中学生小珠(化名)向老师告状说同学早恋,遭报复被打伤。记者昨天获悉,延庆法院判决小珠获赔500余元。

  小珠和明明(化名)均为延庆一中学初二学生。在一次同老师的谈话中,小珠说明明在谈恋爱。明明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。5月14日下午放学后,他在路上拦住小珠质问,并将其头部打伤。小珠将明明告上法庭索赔1776元。

  延庆法院认为,小珠向老师反映明明的早恋行为并没有不当。明明私下找小珠质问并打伤她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鉴于他尚未成年,因此判决明明家长赔偿小珠5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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